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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了,没有举办典礼,没在一起共同生活,结婚过了三万生活费,离婚男方有权要回吗

登记了,没有举办典礼,没在一起共同生活,结婚过了三万生活费,离婚男方有权要回吗 登记了,没有举办典礼,没在一起共同生活,结婚过了三万生活费,离婚男方有权要回吗,没登记之前发生过关系,怀孕了,登记以后被女方做掉了,登完记,女方因为钱,拒绝举办典礼,拒绝共同生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7-06-14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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