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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纠纷

房屋的纠纷 因父母名下有廉租房不能购买房屋.所以卖方去公证处以赠予的方式给这一对父母的儿子.那么这套房名义上就是未成年儿子的.
但卖方有一担忧.父母要给卖方80万(公证当天给完),然后全权委托某人去办理后面所有的手续.卖方就没有后面的事了.
(1)然而父母要求卖方写收条(购房款),又赠予又收钱不是很矛盾吗,不知道有什么对自己不利.
(2)再有就是如果父母一直不过户,拿着公证书,将来可以应付拆迁等等事宜吗,卖方随时反悔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登山者66(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2-08-02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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