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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是不是敲诈行为?
请问,这是不是敲诈行为? 律师,您好!
(当事人均用化名)2011年6月,我的一个朋友张三为其同事李四在贷款人王五那里担保借款20万元,并出具借条,借条上只写明了借款金额与日期,并未写向谁借款。几日后,朋友的同事李四去王五处还款,朋友张三并未跟随,事后,朋友张三给其同事李四以及贷款人王五打电话,电话中李四王五双方都承认该笔20万元借款已还清,向贷款人王五索要借条,贷款人王五以外出或不接电话为由,迟迟不给借条,朋友张三于是让其同事李四打下“张三为李四在王五担保的二十万元已还清,王五手中借条作废,李四签字”,果不其然,几日后,王五给张三打电话,说20万没有还,并说当时为什么在电话里说钱已经还上了,都是李四叫王五这样作的。张三于是要求李四、王五见个面,在一起说说这个事情,李四和王五均以各种理由,致使三人不能同时在场。没过多久,李四因为在工作当中触犯法律被判刑四年。截止到2012年6月底,王五都未与张三联系。2012年7月一纸诉状将我朋友张三告上法庭,原告赵六拿着2011年6月李四与张三开具给王五的借条,要求李四和张三共同偿还借款20万元,李四与张三在借款与还款的过程中,接触的都是王五,并不认识赵六,赵六当时也不在场。
想请问的是:1、朋友张三手里的李四开具的“王五手中借条作废”的证明,是否有效?
2、贷款人王五在与朋友张三电话中说借款已还,过几天又说没还,并说都是李四让他这样说的,贷款人王五在整个事件中是否触犯法律?
3、赵六在整个过程中都未出现,张三、李四也与赵六不认识,赵六手中的借条是否有效?
4、朋友张三此时需要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谢谢,律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fenghu……(山东)
提问时间:2012-08-02 0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