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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弟弟(甲,乙)共同拥有一套老房,房本写的乙名。甲无儿无女,由哥哥接到自己儿子家赡养直至去世安葬

两个弟弟(甲,乙)共同拥有一套老房,房本写的乙名。甲无儿无女,由哥哥接到自己儿子家赡养直至去世安葬 两个弟弟(甲,乙)共同拥有一套老房,房本写的乙名。甲无儿无女,由哥哥接到自己儿子家赡养直至去世安葬。三个老人都去世后,乙的儿女们将该房租私自以继承名义更改了房本到乙女儿名下。哥哥的儿女们有没有权利要回属于甲的一半房产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河北-承德)
提问时间:2017-06-13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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