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低首付借款合同约定延迟交房,合理吗

低首付借款合同约定延迟交房,合理吗 买房时做的是低首付,本来买房首付要三成才能办银行按揭,但是与开发商做的是一成低首付.余下二成是开发商以个人名义借款给买房人,再让买方去办理了银行按揭,后来买方未能及时还款给开发商的借款人,开发商便以此为由,拒不交房给买方,这样是合理的吗?还是说开发商需要支付延迟交房的违约金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eskil……(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7-06-13 09:04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