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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可否向对方索回婚姻续存期间被其偷卖的黄金首饰

离婚后可否向对方索回婚姻续存期间被其偷卖的黄金首饰 2002年结婚08年发现她偷卖了结婚时双方亲朋所赠黄金首饰,并把买的钱用于个人花销以上皆有她当时忏悔时的录音为证。今年我们离婚了离婚协议写明所有夫妻共同财产都归我。问,现在可否向对方索回婚姻续存期间被其偷卖的黄金首饰。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月满西楼23(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2-08-01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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