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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意外伤害赔付

意外伤害赔付 我在东莞横沥上班,今年6月4日开始在该公司上班,7月21日晚上11点和同部门的同事聚餐回来,路过公司旁边的宵夜店时被人用酒瓶打伤(入院时定为重型脑外伤),住院10天,住院期间医药花费近9000元人民币。
上班期间公司没有为我买社保、医保.
当时已报警,但伤人者到现在都没有抓到。
请问公司是否有责任?公司是否有义务在我进厂时购买社保?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蒋孝洪(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8-01 17:0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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