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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是否影响个人征信记录
经济纠纷是否影响个人征信记录 债权人陈某借款人民币31500.00元给债务人贾某,双方签署了欠条。欠条上注明,欠款本金31500元,利息2000元,借款期限为2017年5月21日至2017年6月4日,如果贾某未能在此期限前偿还欠款就要额外承担5000元人民币的逾期违约金。期间,贾某陆续归还陈某人民币4000元,但仍未能在欠条期限前,即2017年6月4日前偿还全部本金加上利息的金额。几天后,贾某准备好了欠款本金27500元,利息2000元和逾期违约金共计人民币36500元准备一起还给陈某,约其出来当面还钱,收回欠条并签好还款收条。到场的人员除了双方当事人,还有双方的朋友,做个见证。(来的朋友当事人双方都是认识的)。后陈某以不愿意见其他人为由,拒不相见,要求贾某应私人转账给陈某后,陈某视频烧毁欠条并邮寄还款收条给贾某为证,贾某亦不同意该做法。由此陈某觉得贾某在还款事宜上故意刁难,推脱债务,要上告法院并威胁这样做就会影响贾某的个人征信记录,使其今后成为贾某一生的污点。请问各位法律咨询的顾问,这样的经济纠纷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是否会真的像陈某所说,只要告到法院就会影响到一个人的诚信呢?即使是法院下判决后贾某立即归还欠款的情况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ybino……(广西)
提问时间:2017-06-12 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