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老公已经一年多都失去联系了,我想离婚,怎么离呢
户籍地法院起诉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您好,向法院起诉离婚
可以去你户籍地法院起诉离婚
你好,你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可以向你老公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处理
向你老公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你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你好,直接起诉离婚,并对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小孩的抚养权进行分割
你好,你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