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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位当事人是同事,某一天下班后,我朋友的同事先向我的朋友动手嬉戏

2位当事人是同事,某一天下班后,我朋友的同事先向我的朋友动手嬉戏 2位当事人是同事,某一天下班后,我朋友的同事先向我的朋友动手嬉戏,但由于地面湿滑,两人均滑倒,我朋友刚好滑倒在对方身上,对方的胳膊又刚好被地面上的玻璃划破了,我朋友身上擦破点皮。事后他两去了医院,我朋友为对方支付了万余元的医疗费,并在医院照顾了对方,对方也付了几千元医疗费。本来事情就结了,但对方的妻子知道后还要我的朋友支付1万元的误工费(就是耽误了她老公上班的工资钱),我的朋友就觉得很委屈了,本来这事就是个意外,两人关系又不错,玩耍时又不是自己先导的,自己也受了伤,感觉很委屈。想请教一下我的朋友是否还需要支付这1万元的误工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7-06-11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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