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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收银员,我是2016年年初店开业我就来上班了,来上班并没有告诉我实习期多长时间

您好,我是一名收银员,我是2016年年初店开业我就来上班了,来上班并没有告诉我实习期多长时间 您好,我是一名收银员,我是2016年年初店开业我就来上班了,来上班并没有告诉我实习期多长时间,更没签订任何合同或者入职登记表,不做要提前一月打辞职,16年年底并没有给我结清工资,因为是每月10号发工资,还有十天工资没结,17年4月30号因个人原因打了辞职报告,6月份已经从该店离职,在我离店的当天老板并没有给我结清工资,我的工资是3500,加上去年的10天工资1160就是4660元,10号该店老板讲要分两个月给我,6月10号给我结上个月的3500元,可是10号当天我并没有收到5月份的3500元工资,请问这样结工资合理么,所有的聊天记录我都有所保留,如他拖欠我工资不发,我应该怎么维权呢,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live(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7-06-11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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