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我的丈夫拿走了所有的财产走了,一年后又欠60万元债务回来要和我离婚我怎么办?
我的丈夫拿走了所有的财产走了,一年后又欠60万元债务回来要和我离婚我怎么办? 2006年我和我的丈夫结婚,他是农业户口,有两亩地,从事二手车买卖,我是城市户口,在超市上班。2007年10月我们生下一男孩。我们和公婆一起住在一所民房。因为婆家的土地要被征用,打算用土地补偿款给我们买房子,并且开个小买卖。可是现在房子还没买,他就抛下了我和孩子。
婚后他不好好工作,花钱大手大脚,有了孩子后我们的生活更是拮据。2008年9月我们发生了争吵,他便再没有回过家,手机也停机了。2009年2月份因为在外面欠钱回来向我父母借房照,我没同意,便再也没有见过他。当时我要离婚,可是公婆对我很好,说帮我照顾孩子,给我们买房子,要我给他一次机会。看在孩子和公婆的份上我没坚持离婚。打算等土地占了,他就会回来了。就这样我一个人上班挣钱抚养孩子,我妈帮我看孩子,我和儿子住在娘家。
2009年7月我的儿子生病了,我急需用钱找婆婆帮忙,婆婆给我送来了一万元钱,并且说我的丈夫借了高利贷,把土地卖了,给我留下了这一万元钱,这就说明我们唯一的财产都没有了。我问他们为什么卖地的事情告诉我一声,他们说如果不把钱还上,会越来越多,这次不上了就不再管他了。他们帮我管孩子,我又能怎么办呢?只能继续这样下去,离婚了我也没有能力给孩子好的生活和优良的教育,不离爷爷奶奶也不能看着孩子不管。所以我打算就这样把孩子抚养长大。就当这个丈夫死了。
没想到,2009年4月13日,他又突然来了电话说他又欠了60万的债。说要跟我离婚,不拖累我。孩子的抚养权归我选择,如果我不要就给他。我是不会把孩子给他这种没有责任的人的,可是他又没有收入,他又欠这么多的债,如果现在我离婚的话,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还有他的债务,和我有关吗?我该怎么行使我的权利呢?
公公婆婆如果不能履行他们的承诺我能怎么办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阳@(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0-04-20 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