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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房子是13年盖的,盖在高速路50以内,当时高速征地的时候

我家房子是13年盖的,盖在高速路50以内,当时高速征地的时候 我家房子是13年盖的,盖在高速路50以内,当时高速征地的时候,没有给我们补偿,所以我们再自己的老宅处加盖了几间房子,房产证没有,只有一张51年的房产土地证明,拆违的人不予承认,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强拆了,而且不给任何补偿,这样的情况我起诉会胜诉吗,我得这张证明有用吗,上面盖着县里的章,写的很详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7-06-09 22:1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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