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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村民小组管理成员负责人与土地的关系
农村村民小组管理成员负责人与土地的关系 农村村民小组管理成员负责人,在没有取得国土批准的情况下,把农用地的林业耕地和基本作物耕地批建给村民作宅居地超过20亩,是否属于违法《土地管理法规定》?如果是,应该定什么罪?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libing……(浙江)
提问时间:2017-06-09 14:44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毕丽荣律师
VIP
2017-06-09 14:48
这是可以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来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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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
2017-06-09 14:48
应该有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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