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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小区开发商在售楼文件提及的整栋业主会所被私自改为酒店、餐厅、酒店停车场 2

1. 小区开发商在售楼文件提及的整栋业主会所被私自改为酒店、餐厅、酒店停车场 2 1. 小区开发商在售楼文件提及的整栋业主会所被私自改为酒店、餐厅、酒店停车场
2. 小区开发商私自将公共区域改建为私人停车场(自己占用),部份改为私人画室
3. 小区开发商未有向业主咨询更改物业公共地方出租作商业用途(办公室丶办公室租客用停车位)

以上业主是否可作为拒交物业管理费的理由。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广东-珠海)
提问时间:2017-06-08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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