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是江西一所师范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大四快毕业时与一个县的教育局签订了三方协议

我是江西一所师范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大四快毕业时与一个县的教育局签订了三方协议 我是江西一所师范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大四快毕业时与一个县的教育局签订了三方协议,未注明违约金 我是江西一所师范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大四快毕业时与一个县的教育局签订了三方协议,未注明违约金。快毕业了,我参加了全省的教师招聘考试,笔试过了,面试之前要资格审查,审查要提交报到证,可我的报道证上是去那个县的一所高中报道,我找该县的教育局要求解约,他们不同意,说要等面试之前的资格审查过了之后再解约,我觉得他们是故意为难我,他们的行为是违法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西)
提问时间:2017-06-08 18:0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