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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母亲在今年四月七号开电动车被一辆小四轮人货车撞倒,在东莞市石龙人民医院医治现已出院

本人母亲在今年四月七号开电动车被一辆小四轮人货车撞倒,在东莞市石龙人民医院医治现已出院 本人母亲在今年四月七号开电动车被一辆小四轮人货车撞倒,在东莞市石龙人民医院医治现已出院,但人货车司机并没有付过认何医药费用,都是本人出,责任已认定人货车司机全责,到现在还没有处理,请问我如何是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惠州)
提问时间:2017-06-08 16:29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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