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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开饭店的,有一桌客人在饭店楼上就餐,因喝醉酒后同行者无人照顾

我家是开饭店的,有一桌客人在饭店楼上就餐,因喝醉酒后同行者无人照顾 我家是开饭店的,有一桌客人在饭店楼上就餐,因喝醉酒后同行者无人照顾,而造成下楼梯时摔倒 致成植物人,现在伤者家属,和同行吃饭的人共同告我饭店因楼梯灯光暗,楼梯湿滑,和楼梯陡 才造成受害人受伤 侵犯了健康权和生命权  请问我们该怎么反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南-驻马店)
提问时间:2017-06-08 09:17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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