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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双方共同签署了一份探望孩子的协议书,过后女方拒不让男方看望孩子

离婚后,双方共同签署了一份探望孩子的协议书,过后女方拒不让男方看望孩子 离婚后,双方共同签署了一份探望孩子的协议书,过后女方拒不让男方看望孩子,请问:是不是双方在没经过法院签署的协议无效?在法律上是不许可私下签署协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天津)
提问时间:2017-06-07 23:5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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