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但有几方面事情不知如何办理,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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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律师,非专业回答,非官方的语言,关键是实用,可以参考!
1、有怀疑就要有行动,可跟踪看看情况,不一定要自己跟踪调查,也可以委托别人一下。虽然中国的私家侦探是违法的,但做这行的应该有很多。。。。证据嘛可以是照片、通话录音、通讯记录、短信、QQ聊天记录等
2、如果找不到对方外遇的证据,可以协议离婚,这个就看你怎么和对方谈了;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对方以不同意离婚、又无过错为由,在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方面会有一定的优势;一般情况第一次法院都不会判决离婚!
3、房子是特殊财产,关于房子以房产证署名为主,男方父母全额支付,需提供证明材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出资额分配,既然是单位的福利房,你可以按单位的福利作为出资额,来分配房子。
4、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注意第4条,因为是女孩,由父亲抚养在生活上会有很多不便,对其成长是不利的。
孩子的年龄,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虽然说超过2岁了,当没超过多少,可以提出,虽然有法律规定,但是是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判的法官是活的,他会整合考虑这些情况的;
5、感情破裂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判定的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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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他与她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据。
2、夫妻共有,一般平分。
2、公婆要能帮助抚养的,这一点上比你更有利。
5、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要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就会判决离婚。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双方分居满两年、家庭暴力、重婚或有恶习屡教不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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