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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家里有事需要钱,没办法,我母亲名下有一辆汽车,就委托女婿找的人
因为家里有事需要钱,没办法,我母亲名下有一辆汽车,就委托女婿找的人 因为家里有事需要钱,没办法,我母亲名下有一辆汽车,就委托女婿找的人,押出去贷的款,一共借了两万六,每月利息是一千五百六。过了一段时间,家里凑够本金两万六,加上利息,一共是两万七千五百六十元,女婿带着钱去找押车人,要求开回汽车,可是押车人说女婿之前问他借过两万块钱,写的借条,上面写明抵押丈母娘的汽车作为抵押物,可是女婿说没有写过这句话,而且字迹还有字迹的颜色明显就是新加上去的。押车人说他赌博输钱,问别人借钱了,正好女婿借的押车人钱了,押车人没有经过我们的容许,也没有告知我们,就擅自把我母亲的车押出去了,理由就是女婿借的押车人钱了。协商后,押车人要求把之前女婿借他的两万加上我母亲押车时候借的两万六,还有一千五百六十元的利息,都凑齐了,才能开回我母亲的汽车。我想咨询一下,像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7-06-05 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