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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今年四月左右,我认识一个离婚的女子,和她交往不久后,她说刚出来没生活费了

今年四月左右,我认识一个离婚的女子,和她交往不久后,她说刚出来没生活费了 今年四月左右,我认识一个离婚的女子,和她交往不久后,她说刚出来没生活费了,叫我借五百块钱给她,我想想,五百块钱不算多,就给她发了520元,五月二号我去萧山看她回来后,她说她房贷到了,要支付5000,叫我想办法借给她,当时我没有,我想人都见过,应该不会骗我,借给她3500,过段时间说她欠别人的钱,要我借她5000还好我没钱,厂里也没发工资,等到六月一号又去看她,她又说到钱,问我有没有两百块红包,她发给她儿子节日买东西,我一想,她儿子那么小,都不会上微信,感觉自己被骗了,后来打听到,就连告诉我的名字都是假的,我去过她厂里,可以找到她,追回借给她的钱没问题,但是我每次过去都花费一千多,这些可以算在她头上吗?还有骗我的钱财和感情,属于什么违法行为,能不能要求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湖州)
提问时间:2017-06-05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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