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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离婚返还彩礼

离婚返还彩礼 女方(我妹妹)提出离婚,无孩,自结婚后,与公婆居住,男方工资一直交给其父母保管,从未给女方超过一百元的生活费,只是我妹妹要钱的话公婆才给三四十块钱,结婚一年与男方感情不和,回娘家后,男方来寻,在口角争吵中打伤岳母,至岳母住院,我妹妹要离婚,在调解阶段,我妹妹流产,男方也没有做出任何表示,后我妹妹去法院提出离婚,男方向村委会要求出示了一份证明:因给付女方彩礼造成家庭生活困难,要求我妹妹返还彩礼,现在男方家已经另娶了一户,法院判决我妹妹返还一半的彩礼,没有任何分割的财产,我妹妹属于净身出户,也没拿走他们家一点东西,现在她没有支付能力,我们应该怎么处理?!
 男方既然有钱另娶,就不符合生活困难这一说法。求一位律师给与我详细的解决方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yl924(甘肃-陇南)
提问时间:2012-07-29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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