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高速追尾,我方全责,对方车上乘客人伤部分,保险公司只理赔30%
高速追尾,我方全责,对方车上乘客人伤部分,保险公司只理赔30% 高速追尾,我方全责,对方车上有一名老人,当时表示腰部酸痛,当天在宁波医院检查,没有问题,次日(也有可能隔天),在上海动了肠部固定手术,花费3万多(该老人一年半以前肠部做过手术,对方车主表示,事故震动导致肠子移位),对于事故当天宁波医院检查费用,保险公司全部赔付,对于上海手术费用部分,保险公司表示,按照参与度,只赔付30%。那对于另外70%部分,是要全责车主自行承担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4866……(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7-06-05 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