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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起诉变更子女探视方式及时间。2014年,在女儿二周岁时

是否可以起诉变更子女探视方式及时间。2014年,在女儿二周岁时 是否可以起诉变更子女探视方式及时间。2014年,在女儿二周岁时,我与前妻离婚,法院以女儿幼小为由将女儿判给前妻。因前妻一直为探视女儿设置障碍,无法沟通,于2015年再次以探视权纠纷起诉,法院判处,每月探视二次,由我到前妻家中接女儿回家一天,当天晚送回。但对方拒绝接听我联系电话。2016年申请强制执行,之后只身接女儿,遭到对方撕打。
前妻曾有精神病史(应激性相关障碍),其母也有家暴倾向(婚姻内,经常看到她辱骂家人,当然其家人不承认) ,我非常担心孩子受到伤害,是否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或者通过起诉变更探视方式?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青蛙最伟大(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7-06-03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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