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房产协议问题,求教!
房产协议问题,求教! 本人男,09年在成都用商业贷款购房一套,2011年卖出,属于名下无房但是有过贷款,但是按照认房认贷的原则,再买房子还是属于第二套,首付6成,利息1.1倍。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我与未婚的女友商议,婚前双方共同凑钱,但是只以女友一个人的名义按揭一套房子(因为女友属于第一次购房,这样可降低首付和贷款利息),等拿到产权证后再结婚,婚后双方共同还银行贷款,但是这样的问题在于房子在整个贷款期间没法添加我的名字,相当于房产证是一直都只有她一个人的名字,我无法享受相应的权利。。。 经过与女友商议,我们打算婚后或者就在婚前写一个协议,核心内容就是阐明房产证上虽然没有我的名字,但是我要分到一半的产权,不论房子升值还是贬值,我与她共同还贷和享受同样的利益,因为我参与了首付和每个月的贷款。。。。不知道这样的协议仅仅双方签字,按手印,但是不去公证,也不去房管局登记,,是否有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alake……(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2-07-28 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