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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因双方感情破裂需要离婚!法院一审判决1同意离婚,2一岁的小孩归女方抚养权我负责承担生活费

我是因双方感情破裂需要离婚!法院一审判决1同意离婚,2一岁的小孩归女方抚养权我负责承担生活费 我是因双方感情破裂需要离婚!法院一审判决1同意离婚,2一岁的小孩归女方抚养权我负责承担生活费,3另双方婚后无共同财产不存在财产分割!4我需要给女方提供经济帮助判决我目前居住的房子使用权17年给女方。其他我没什么意见,但对第4点我是坚决不服!准备上诉。因为房子是我婚前所有,法院判决原因是女方生活困难,没有住房,我觉得不公是因为女方有稳定工作和收入且在银行上班收入每月有八千左右,不存在生活困难!而且还有车有存款!而我没有正式工作,收入也不稳定,没有存款,因为房子装修还久了十几万元帐!我只有两套我婚前的房子。而且有七十岁父母(他们没任何经济收入)要赡养!女方除了在当地没房子其他条件都优于我!从法律角度来说这种判决公平吗?我该怎么办!请指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7-06-03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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