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1、严格来讲,在中国,只有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才叫法律,这个只能叫部门规章,所以该规章抄送对象只有公检法部门。2、根据《立法法》,部门规章也是中国法的渊源,在部门职权范围内发生效力。
可以说为电子取证提供法律依据
可以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