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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许可证办理问题!

公共卫生许可证办理问题! 我在一个小镇上经营一家地板砖销售门市,门市面积约45平方米,门市里只有展示的样品并不存货。
最近县里的卫生监督所来店里通知我,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第一章里的第二条,第六类:商场(店),说我这是属于商店,需要办理‘公共卫生许可’。
我想咨询一下,此处的商场(店)有更详细的规定吗?比如营业面积是多少,营业的种类等。依照是商店就需办理的话,岂不是做生意的都可以算得上是商店!

另外:去年办理过此证的今年需要做量化审核,需要掏的费用和去年是一样的,而且是需要付和去年一样的费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86310……(山西-长治)
提问时间:2012-07-28 11:5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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