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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离婚协议:协议女方抚养4岁女儿,男方抚养5岁儿子,各出医疗费

离婚协议:协议女方抚养4岁女儿,男方抚养5岁儿子,各出医疗费 离婚协议:协议女方抚养4岁女儿,男方抚养5岁儿子,各出医疗费,教育费等,双方有探望权,小孩长大后可选择随父或随母。婚续期间无共同财产,无债务,无债权。
     离婚后女方因病,由男方代照顾女儿4年时间,女方未出女儿的医疗费,教育费,生活费等,现女方想带回女儿,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问题1:女方愿意支付男方抚养女儿4年间的所有费用,需要支付多少费用。
问题2:支付男方费用后,女方可否强行带女儿走,还是需要打官司。
问题3:女方是因为陷入传销组织,神经受到一定刺激,经过治疗,现已经治好(有医院体检报告),请问如果男方打官司要回女儿,会有什么影响。
问题4:如果打官司,女方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才有利?需要提供工作、工资证明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南-郴州)
提问时间:2017-06-02 11:3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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