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恶意的让员工加班
恶意的让员工加班 在扬州某公司上班,但是呢,招聘的时候说的是早上9点上班,下午5;30下班,可是现在,早上9点上班,公司每天都不按规矩,每天都要拖到什么7点8点下班,这算是加班,而且加班也没有任何的加班费用,和他们公司工作的合同也没有签,现在月底了,这个星期每一天都是加班到10点钟以后,今天更是加班到12点,没有任何的加班费用,也不开空调,请问这牵扯到什么法律责任,因为没有和公司签合同,员工都是新招进来的电话销售,都是实习生、这算不算是恶意压榨免费的劳动力,员工们都是被逼的,都为了要创造出业绩,而且公司也说,没达到业绩就不下班,这算不算是恶意的威胁?
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d633……(江苏-扬州)
提问时间:2012-07-27 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