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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得不到保障。 觉得被欺骗了。 事实经过: 5月31号下午,一手机店女导购,引本人进去
消费者权益得不到保障。 觉得被欺骗了。 事实经过: 5月31号下午,一手机店女导购,引本人进去 消费者权益得不到保障。 觉得被欺骗了。 事实经过: 5月31号下午,一手机店女导购,引本人进去。言,移动话费高积分+299元 即可换取在场店内3千以下任一手机。并没有说太多。本人信以为真。 交299押金审核(通过后不能退回),通过审核后,方才告之,今后要累积消费3000话费。并未说消费形式。 待我同意后,手续继续进行,才告诉我,消费形式只能特定通过厂家(充值话费)。一次性拿出3000充完,并且每月固定消费50元×60月。(之前没说) 由于本人不能一下子再拿出3千,他们(手机店的人)推荐用买单侠,相当于借款。将3000元分18期还。此时,也没说要另收手续费,使本人误以为只需还够3千,没别的了。当一切手续完成,签字按压后,方才告知,每期要多还100余元的费用(服务费,保险费),这是之前没说的。 当这一切步骤完成后,最后才告知本人,手机和卡不能分离,且只能在广州区内使用5年,这就是合约机(从始至终都没说,最后才说的) 由于本人是流动人口。不会在广州滞留太长时间,所以不能接受合约机。也不能接受他们(手机店)的服务态度。 最后,本人要求退款,不再有意愿在此消费。遭到拒绝,强迫本人非得在此消费3299元,不能退款。 各位好心的律师,您们怎么看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7-06-01 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