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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这种情况有法律条文支持吗?

这种情况有法律条文支持吗? 我于2011年11月左右因工作原因造成右足跟疼痛,经治疗未好,2012年6月疼痛加重,后休假治疗,但时间可能会很长,因休假造成单位扣款很多,单位不予考虑,再休假有可能造成明年的很多福利取消,这种情况我有何办法?
这种情况能申请工伤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ouran……(北京)
提问时间:2012-07-27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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