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聘请的临时工在工作时间突发脑溢血,及时送医院治疗,请问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聘请的临时工在工作时间突发脑溢血,及时送医院治疗,请问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您好,我在工商局注册了育苗基地,工作地点是室外的苗圃,五月份拖人聘请的临时工(按计件工资算,预计工作时间为一个月,没有签订合同)在工作地点突然感觉头晕,其他工作人员以为是中暑,让她在田埂上休息,给她刮痧,一会感觉还是头晕,我就立马派车将她送往县医院,同时拨打120,在县医院检查是脑溢血,就立马转院到市人民医院,同时通知她的家属。目前治疗有10天以上,病情有好转。后来听她同村的人说,此人平时身体不太好,经常生病住院,请问这种情况我要承担责任吗?是否需要赔偿医疗费?大概责任程度是多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engan……(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7-05-31 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