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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房屋买卖合同因违约解除后,居间服务费和交易保障服务费能部分要回吗?

房屋买卖合同因违约解除后,居间服务费和交易保障服务费能部分要回吗?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违约,中介也没有帮我们办理后期的贷款手续和过户手续。
居间服务合同中描述当买房和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居间服务完成,应按照合同向中介支付居间服务费;在违约责任中规定,买房和卖方有违约责任时,中介不承担任何责任,已收取的中介费不退。
房屋交易保障服务合同中有规定具体的服务内容,基本都是贷款手续和后期的过户手续,但是都没有办理;但是这个合同中的违约责任中描述买房和卖方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中介方收取的服务费不退还。
1.根据居间服务合同描述的,签订买卖合同即代表居间服务完成,任何一方违约中介费不退,这个居间服务费能要回吗?
2.根据房屋交易保障服务合同描述,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内容并没有执行,这部分服务费能要回吗?违约责任中规定的任何一方违约服务费不退,这个条款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360883……(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2-07-27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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