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款全由男方出资,婚后把女方加为共有人。名义上是双方都享有物权
可以要求平均分割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根据你的描述,房屋虽系男方个人婚前财产,但是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女方的名字,视为对女方的赠与,那么房屋在加名后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女方是可以要求均等分割的。(依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男方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已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即该套房为双方共同共有)
可以主张平均分割,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可以主张夫妻共同财产平分。
双方平分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