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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恐吓,殴打他人

恐吓,殴打他人 我(A方)妹刚离婚,B方其母马上来说亲,B方也表现的极度殷勤,相处一段时间,妹觉得人还可以,就答应了对方的提亲(没结婚,没领结婚证),同居后B方显落出真正面目,经常殴打妹,期间妹已怀孕,受不了暴力,又没领结婚证,于是就去做了人流,B方马上领一帮社会上的无业游民要求高额陪偿,B方其母并说拿了很多钱,A方要求根据村委会和解,B方不同意,并领一帮无业游民于前天净妹与六十多岁的父亲打伤。根据一切前因后果,B方从一开始就有预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jy007……(湖南-邵阳)
提问时间:2012-07-27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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