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你好,我是今年2月23号到一家公司上班的,老板说试用期三个月,做六休一八小时,每个月1800元,我过了三个月,老板说我很好的,老板找我谈话,说我三个月满了给我转正式的,算公司正式员工了,说工资工资2000元,奖金300元,全勤100元.但没有和我签任何用工合同,可是到七月五号发工资时,老板发我钱时说,我的工资1600元,奖金300元,全勤奖100元,我认为主要不合理,我按上海的最基本工资1450元在加四个星期六算加班的,也要1965元工资了,我打过劳动局,劳动局没有问此事,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建议邮箱(上海)
提问时间:2012-07-26 23:38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