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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处骨折可能构成伤害!

两处骨折可能构成伤害! 父亲53岁在工作中和同事发生口角,被一个40岁的男同事大的皮外伤,工作结束后我弟看到后很气,又把人家打了,两处骨折《肩胛骨骨裂,手掌骨骨折》。现在那人要我们赔偿医药,务工,精神,伤残等一系列费用9万多,请问我们该怎么办!我们也是受害者呀!
医药务工我们该赔,那其他我们该怎么办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勇伟(安徽-阜阳)
提问时间:2012-07-26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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