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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律师您好!我想请教你个问题。2017年5月19日晚上因为特殊原因没有上班(我们是上晚班的)

余律师您好!我想请教你个问题。2017年5月19日晚上因为特殊原因没有上班(我们是上晚班的) 余律师您好!我想请教你个问题。2017年5月19日晚上因为特殊原因没有上班(我们是上晚班的),老板请我们吃饭喝酒,当时老板没来,是老板外甥招呼我们的,老板外甥同时也是我们管工的。当晚喝酒我喝多了,被送到东西湖人民医院急诊室,拍完CT后东西湖人民医院要求转院,然后又把我送到武汉市同济医院,在同济医院重症监护室两天才苏醒过来,一同事垫付医药费6200元,老板外甥垫付5000元,最后不够老板儿子送来10000万。其余费用都是家属来院支付的,出院共计医药费用五万多元。从19号住院到28号在家疗养。29号才来上的班。昨天同事说发工资了,我去查了工资卡没有到帐,每月工资都由老板外甥代发我们,我用了他为什么我的工资没有发放,他也没有吱声,我想应该是垫付医药费的事。我这五万多的医药费喝酒的8人应该承担吗?我应预备什么材料去法院申诉,感谢关注,谢谢帮忙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7-05-30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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