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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打架事件

打架事件 我弟弟于今年5月28日被几个人持刀砍伤,砍了3刀,其中有一刀砍在左锁骨处,长达7.8CM,一刀在左大腿下端外侧长1.5CM,还有一刀在右腰臀部长4CM,我爸爸报案后,当地派出所所长还说等过来了节再去抓人,抓了人扣留了8天就释放了,而且不做任何赔偿,是因为当地派出所所长在我家人上班没人在家的情况下,带了我16岁不懂法律的弟弟去做了一份未达到轻伤的鉴定,而且不做任何赔偿,请问一下,难道这样子都不达到轻伤吗?难道法律就是这样对待我们农村的人民吗?到处是关系网,我该怎么办?请问一下,以上的伤情还未达到轻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en491……(海南)
提问时间:2012-07-26 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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