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我该如何保护我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该如何保护我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外地人,老公上海本地人,2012年2月3日结婚,在我老家办理的结婚登记,4月份我怀孕,5月份,老公开始经常夜不归宿,经常发生激烈争吵,以至于影响胎儿动了胎气,产检时发现胎停孕,于是7月7号做了引产手术,7月7号当天早上发现了并证实老公的外遇,他找了一个23岁的女人,我们吵了一架,并把女的从所在公司开除,女的就报复必须要我老公和我离婚,并扬言必须要抢走我老公,7月13号老公就离家出走和那女的租房子同居一直未归,并在7月16日提出了离婚。我和我老公没有房产也没有共同财产。
1、现在我决定离婚,是走协议离婚好还是走诉讼好?在上海可以协议离婚吗?
2、我想要我老公给我补偿一些费用再签协议这样可以吗?毕竟我宝宝没了老公也没了,月子还没出他就这样了,我心理和精神上承受了很大的痛苦,他现在想离婚就离婚,我觉得婚姻不是儿戏,岂可想干嘛就干嘛?对我太不公平了。
3、如果我老公不愿意协议离婚,走诉讼的话,我怎么样可以保护我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可以给他们一点惩罚吗?
4、现在我老公偷偷来拿家里的东西,并且我都是一个人在家,我各方面都感到极其的不安全,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gf668(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2-07-25 1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