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提供病历卡
1、没有必要;2、而且我认为本案如果已经认定是“对方签字”,无需鉴定时间,因为你有“直接向该房屋卖家打款80万的银行流水”这一有合法效的书面证据,这和对方签字的协议,已经形成证据链条(如果有其他证据则更好,例如该房产的管理、使用,证人证言等等情况)足以证明协议的真实性和形成的大致时间(你付款80万时的前后吧);3、如果是一个正直的法官是不会同意鉴定的,有误依据现有的证据足以证明案件事实;4、关于协议书的时间问题,我认为举证义务是你,因为你提交的证据“证明买房的前后形成的”吧?对方怀疑,你如果有能力有必要应该协商证明时间的,不协助到可能成为法官“不顾事实偏袒一方的”口实“;5、而且既然是病历卡就有时间特性和普通纸张不一样的,如果是真实的只能是对你更有利的证据。6、我认为你胜诉是必然的,败诉是偶然的,如果这次败诉“只要你坚持法律早晚也会纠错的”。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你主张相关证据需要进行举证
你好!
1、从举证来看,对方否认要求鉴定字迹形成时间,如法院同意鉴定,你方需要配合。否有则有可能承担不利的后果。
2、为查明事实真相,提供当年撕下那一页书写协议的病历卡原件,可证明协议产生的时间,我建议你还是尽量能提供就提供,以免浪费时间,应该尽快通过诉讼确权。拖时间对你方不利。
3、房产在你亲威一人名下,他可以自由出售、抵押、甚至向小贷公司套现。时间拖的越久,对你越不利,特别是在胜诉以后执行。
4、至于本案,本人认为,有协议与签名,同时还有付款凭证或流水,已经形成了能认定事实的证据链,能够证明合伙投资购房的事实。
5、病历卡如能提供还是提供,这是本案能证明投资关系的核心证据,你起诉的目的是维权,没必要在维权路上给自己制造障碍,延缓自己的目的实现时间。而且,拖的越久对你方也不是很有利。同时,记得财产保全。
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
你好!
需要结合具体的买卖细节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我正在代理房屋买卖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谁主张谁举证,你主张相关证据需要进行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