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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纠纷 刘律师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下关于房屋租赁的一些法律问题
房屋租赁纠纷 刘律师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下关于房屋租赁的一些法律问题 房屋租赁纠纷
刘律师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下关于房屋租赁的一些法律问题。
我在2017年5月15日看中了一处商业房想做辅导机构,房间结构为两间门面加一层楼(第二层是房东自己隔起来的),考虑到现实可能会有的经营情况,我只要了一间门面加楼上一层,两间门面原本是通着的,签了租赁合同后,房东把两间门面从中间隔开,自己用了另外一间并重新装修。
租房合同签订从6月1日开始。本来定金交了1000,签订合同后我又先付了20000房租,总房租60000一年。
5月25日,也就是前天,我找到装修的人到房子处设计装修风格,发现第二层隔板质量不合格,做教育机构学生多的话二楼有坍塌的风险。
5月26日,昨天,我又找了做工地工程的叔叔去现场检测,发现二楼承重不合格,学生如果集体在二楼活动会非常危险。
所以,我今天找到了房东,告诉她我不能租这里的房子了,原因是房屋二层质量不合格,不能作为一个教育机构。
房东的意思是她因为我要租房子所以隔断了门面,一间留给了我,另一间装修成了自己的办公室,花了很多的钱,要我赔偿10000元,对于房屋质量问题她强撑着说没有问题,即使房屋有问题也与她无关,因为她和我签了租赁合同,出事了也是我的事。
我认为,这并不是我违约,而是因为房子本身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之前我要租房的要求,一旦发生意外,都是无可挽回的灾难。房东之前知道我要做的是教育培训机构,并且默认了房子质量的可靠性,现在房子质量不合格,理应解除合同。
求刘律师给予解答,我应该怎么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
提问时间:2017-05-27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