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关于没有导致残疾和毁容的重伤害!
关于没有导致残疾和毁容的重伤害! 我弟弟和同事(关系很好)喝酒,酒后同事要去找保安打架,我弟弟就阻拦,结果同事对我弟弟大打出手。同事练过武,一下子就把我弟弟打倒在地,骑在身上猛击他的头部。我弟弟当时被打晕了。结果左眼眶壁骨折,鉴定为轻伤。当天晚上,同事的伯父是单位领导,来查看伤情的时候,说:是他自己摔伤的。我弟弟听到后极度气愤,大喊:如果刚才我没喝酒我就弄死他了!后该领导做证说我弟弟当时说醒后要弄死同事。第二天早上5点半左右,我弟弟醒后,去找同事理论。为了防止再次被伤害,在同事的屋里找到一个啤酒瓶就随手拿在手里。叫醒同事时,同事猛的起来,我弟弟当时一时紧张,用酒瓶殴打了同事脸部。同事起来后猛踹了我弟弟一脚并和我弟弟厮打,一边打一边往外跑。我弟弟当时为了防止伤到同事,厮打中一直用酒瓶口部打。结果还是导致同事颈部一个口子,大量失血。后我弟弟一直在就医,并且在家中。三个月后同事鉴定成为重伤害,没有残疾,没有毁容,就颈部一道疤痕,被伤3天后痊愈。我弟弟已经自首,结果会怎么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小白802……(山西)
提问时间:2012-07-25 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