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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参加革命复员,在事业单位退休工人享受100%待遇,去世后抚恤金如何计算

建国前参加革命复员,在事业单位退休工人享受100%待遇,去世后抚恤金如何计算 父亲于1949年5月于江西解放入伍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5037部队5055支队,1953年8月部队选派到卢沟桥5036部队摩大六中队学习,1955年参加接管大连、旅顺回归祖国。1959年1月复员,被分配到财税局、化肥厂从事司机工作,1983年5月批准退休到民政局,享受100%待遇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2016年12月去世,请问一次性抚恤金如何计算?与普通工人一样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ZL534(北京)
提问时间:2017-05-26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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