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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未成年人体伤害

未成年人体伤害 有个小女孩15岁读初一我们称为甲方,在学校和朋友发生了纠纷,我们称为乙方。大概是为了一个男的吧大吵了,以后几次被乙方带上几个朋友打不敢去读书,第二学期就没上课了。过了不久一次甲方傍晚7点在回家的路上,乙方叫上几个朋友在路上拦截了甲方,把她拖去附近空地上,用竹子打、用脚踢。再打电话叫来几个男的拖去甲方衣服,还用手机照相,甲方拼命抓住自己衣服,上衣的裤子都拖去了一半,手机也被他们拿走了,连报警的机会都没有,就这样被凌辱了1个多小时。回到家后,家人吓傻了,马上报警。到了派出所做了笔录,到了医院做了检查。过了几天民警找了乙方了解情况,乙方知道报警后叫上朋友到甲方家里道歉,说是道歉和吵架一样,竞然叫上几个男的还带了刀到门口叫阵,又一次报警了。又过了几天派出所叫了甲方和乙方和几个女朋友到派出所调解,搞了一个晚上没个结果,那些男的一个都没来,甲方说带刀男的没来是怎么回事,民警说乙方都不说没办法,民警还说没法理,都是未成年,要带刀男来要时间。一拖就拖了一个多月,到现在还没给个说法。
我在这里想请问:甲方要怎么样做、要去找什么部门才能讨说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树宇吹瓶(广东-汕头)
提问时间:2012-07-24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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