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事情发生在我家和邻居的一件事情!邻居一直很过分,我母亲经常说,不要惹她们!
事情发生在我家和邻居的一件事情!邻居一直很过分,我母亲经常说,不要惹她们! 我老家盖房,因一条出水口的问题,我们这其实是把那个出水口给整理的更方便了些,但是邻居阿姨说那是他们家门口的地盘!于是把修正很好的出水口(水泥铺的)给毁掉了,还拿着那个尖锐的东西指着我爸爸乱挥和辱骂,我姐姐当时刚好在家,看到这样的场景(谁都会无法忍受,太欺人了)于是产生了点肢体碰撞!当时就我爸妈和姐姐在家,她加了她的亲戚等很多人来!发生了点肢体碰撞,(我爸出过车祸,很严重的,恢复后走路很不方便,她的一个亲戚把我爸爸撞倒胳膊发生轻伤!
问题的重点是:一、她的鼻子流血,其实是自己拿那个金属发疯打人自己给碰撞了,于是报警!(她可是叫上了她身边的亲戚来一切的)警察来后,做了笔录,她硬说自己鼻子是我家人打伤的,但是蹊跷的是,当时做笔录警察说叫当地委员会调节!不要求做什么法医鉴定!我爸爸说做个鉴定但被驳回,之后她确做了法医鉴定为轻伤!(这是事后一天才知道,我爸爸自己去医院拍了片,也有点严重!)
二、既然已经叫调节了,可是我母亲和委员会怎么做调节,人家就是很牛呀,不当回事,这两天公安局又给了我们一份通知!说我家人构成轻伤伤害罪!她有法医鉴定!感觉很可笑,也很诡异,为什么做法医鉴定,不给我爸爸做!为什么委员会在调节过程,还要想走司法!这是什么意思!我真是知道什么是恶人先告状了!
我想问,问题的责任真不再在家,她们太欺人了!把铺好的事出水口毁了不说,拿那么尖锐的东西在我爸多面前乱挥!事情天发生20多天了,我爸爸还能做法医鉴定吗?还有这效吗?走司法被动吗?真的很生气!跪求我了!真的不懂!想走司法,真的是忍无可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29804……(山东-济宁)
提问时间:2012-07-24 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