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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七因搬迁政府补偿划拨土地二百六十平方给我家,当时家里因难

一九九七因搬迁政府补偿划拨土地二百六十平方给我家,当时家里因难 一九九七因搬迁政府补偿划拨土地二百六十平方给我家,当时家里因难,经政府批准分为两宗,家庭口头协议后父亲那宗卖了在我的地基上修建的,有政府处理文件地基转让证据和建房许可证,有我名字当时地方办证程序减单,在我不知的情况下办成了我父母的房产证,父亲去世后没留遗嘱,今年我八十岁的母亲受人指使想把属于她的那部份产权送于他人,请问在法庭上我的建房许可证有法律效益吗?房产有我多少份额?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7-05-24 12:3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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