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民事判决的财产保全问题和执行问题。
民事判决的财产保全问题和执行问题。 前景:父亲与一个体工商户之间承揽合同纠纷。
一审前,在2010年4月22日我父向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2010年4月29日下达民事裁定书,冻结被告8万元等同财产。2010年5月7日,区人民法院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稿,封扣了被告加工厂两台机械,期限到2011年5月6日。
区人民法院一审:父亲胜诉,按照民事判决书,被告应该赔偿我父共170980元,判决时间是2010年9月25日。
一审后:时间2011年3月8日,我父发现被告全家搬迁,将法院查封,扣押的财产全部转移,我父9日向去人民法院提交情况反映;2011年3月11日,我父向区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后被告上诉。
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4月18日提审,结果依旧维持原判,民事判决书在2011年8月10日下达,裁决为终身判决。
至今,被执行人没有依法赔偿我父共170980元。
尊敬的律师,现在的情况应该如何举措?特向您请教,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irxin(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2-07-23 22:02